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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反应量热仪的热容量标定与反标定讲解

更新时间:2024-05-11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1312
  微反应量热仪系由微机控制的恒温氧弹式量热仪,适用于测量固体和液体如煤炭、石油、食品、木材等可燃物的燃烧热值,属于专用煤质分析仪器,广泛应用于煤炭、电力、石油、化工、粮食、地质、科研及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化验室。 环境温度变了,热容量也变了,该定期校正仪器了,没有校正,导致仪器不准确了,现在就微反应量热仪的校正办法做一下简析供大家参考。
 
  一、微反应量热仪热容量定义:
 
  量热仪系统在试验条件下温度上升1K所需的热量称为热量计的热容量,习惯上也叫做水当量,以J/K(或cal/℃)表示。
 
  二、微反应量热仪标定环境要求:
 
  1.试验室应设在一单独房间,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同时进行其他试验项目。
 
  2.量热仪房间应尽量保持恒定,每次测定室温变化不应超过1K,通常室温以不超出15~35℃范围为宜。
 
  3.室内应无强烈的空气对流,因此不应有强烈的热源和风扇等,试验过程中应避免开启门窗。
 
  4.实验室z好朝北,以避免阳光照射,否则热量计应放在不受阳光直射的地方。

微反应量热仪

 


 
  三、微反应量热仪的热容量标定方法:
 
  1.点击“热容量”前的单选框,进入量热仪系统热容量测定状态。
 
  2.热容量测试的过程与发热量测试过程相似,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对系统进行能当量测试,以便真实反映系统热容量的变化,在同一时期测定的热容量时,必须使用新定义的同一编号,试验z好连续进行也可以间断,但仍然要使用同一编号。
 
  3.苯甲酸应预先在盛有浓硫酸的干燥器中干燥3天或60-70℃烘箱中烘3-4小时,当进行微机量热仪热容量标定时,其结果自动显示在窗体右侧,用户可自行选取实验结果(在编号前的方框内点对号为选中,否则为放弃),系统自动判断这些结果的平均值和极差,若符合国标的要求,请点击其下的保存按钮,保存终结果,供测试试样发热量的使用,如不符合国标的要求,追加试验,至到满足要求为止(注意:同一编号禁止超过七次实验),若七次实验仍不能达到要求,可能是系统出现故障或是整个操作过程不规范造成的,请认真检查,找出原因后再进行试验。
 
  四、微反应量热仪反标定:
 
  1点击“发热量”前的单选框,进入量热仪的发热量测定状态。
 
  2称准1g苯甲酸,把它当成煤样测试出弹筒发热量,与标准热值进行对比,在50焦耳以内为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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